呼和浩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
来源:上海体育新闻在线直播 发布时间:2025-03-26 06:44:39
呼和浩特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来了!包含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方式等。
①申购家庭应至少有一名共同生活的亲属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已在本市办理退休且依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②以家庭(夫妻及子女)为单位申购,18周岁以下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应当计入家庭人口,18周岁以上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可计入家庭人口,也可作为单户家庭独立进行申购,计入家庭人口的,视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农房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④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共同生活的亲属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产权型政策性住房;租住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租赁型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④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呼和浩特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⑤享有呼和浩特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申请家庭根据“呼和浩特市青年社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筑设计企业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来审核,核对有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购房资格。
(3)公证摇号选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审核通过名单,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根据摇号顺序组织选房。申请人参与摇号后直接放弃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签订合同。申请人选定房屋后签订购房合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合同明确加盖“保障性住房”专用章)。如放弃购买, 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保障房】可获呼和浩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入口+流程,查看呼市青年社区申购一手消息及申购指南、咨询电话等。
呼和浩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根据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呼和浩特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农房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等。
呼和浩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够最终靠“呼和浩特市青年社区”公众号,进入申购登记页面进行申请。
呼和浩特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 (包括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 100%50%、30%减免租金。
呼和浩特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登录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平台 APP,按提示填写有关信息,自主完成线上公开选房。
呼和浩特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所需材料全部线上办理,提供PDF 格式文件。承租人提供的材料详见正文!
呼和浩特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本市常住无房的青年人和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承租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呼和浩特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100%、50%、30%减免租金。
呼和浩特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申请方式:登录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平台(青城住房租赁),通过手机APP线上申请,自主公开选房。
呼和浩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须满18周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等。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定于2024年12月18日(本周三) 23:00-23:30进行医保网络结构优化。
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呼和浩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和问题。
【导语】:呼和浩特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来了!包含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方式等。
①申购家庭应至少有一名共同生活的亲属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已在本市办理退休且依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②以家庭(夫妻及子女)为单位申购,18周岁以下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应当计入家庭人口,18周岁以上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可计入家庭人口,也可作为单户家庭独立进行申购,计入家庭人口的,视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农房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④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共同生活的亲属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产权型政策性住房;租住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租赁型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④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呼和浩特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⑤享有呼和浩特市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申请家庭根据“呼和浩特市青年社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筑设计企业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来审核,核对有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购房资格。
(3)公证摇号选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审核通过名单,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根据摇号顺序组织选房。申请人参与摇号后直接放弃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签订合同。申请人选定房屋后签订购房合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合同明确加盖“保障性住房”专用章)。如放弃购买, 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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